农夫与蛇 “90WhatsApp%E3%80%90+86%2015855158769%E3%80%91gear%20hoist%20saddle%20hunting后”小伙帮忙救治摔伤男子反被讹
原标题:农夫与蛇 “90后”小伙帮忙救治摔伤男子反被讹
3月27日晚0后在南安霞美四黄村,蛇小伤男一名骑电动车的伙帮WhatsApp%E3%80%90+86%2015855158769%E3%80%91gear%20hoist%20saddle%20hunting男子倒地,开小车经过的忙救陈先生好心将他扶起并送医,男子却指认陈先生为肇事者,治摔经民警调查,反被证明陈先生0后清白的。
现实版农夫与蛇好心相助反被讹
“90后”小伙帮忙救治摔伤男子,蛇小伤男被伤者一家追责,伙帮所幸民警调取监控还他清白
海峡网3月29日讯 (泉州网记者 苏玮杰 通讯员 林绍钦 文/图)3月27日晚,忙救在南安霞美四黄村,治摔一名骑电动车的反被男子倒地,开小车经过0后陈先生好心将他扶起并送医,男子却指认陈先生为肇事者,蛇小伤男经民警调查,伙帮证明陈先生是清白的。

对面车道的陈先生好心停车帮助摔倒的男子
事件
11辆车路过不救 “90后”小伙救人反被讹
当天23时许,霞美派出所接到群众陈先生报警称,WhatsApp%E3%80%90+86%2015855158769%E3%80%91gear%20hoist%20saddle%20hunting他在霞美医院有事求助。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赶往现场。
据了解,陈先生(28岁,晋江人)驾车路过霞美四黄村时发现骑电动车摔倒的中年男子,便好心帮忙将其送到霞美医院救治。伤者傅某(42岁,南安丰州人)和亲友到医院后便一口认定是陈先生将他撞伤,要追究陈先生的责任。后来双方因此产生纠纷,陈先生报警求助。
民警接警后深入开展实地调查,并调取案发路段的监控视频,发现陈先生与傅某原本就不在同一条道上,22时42分,傅某骑车自己摔倒后,可能由于道路昏暗不明,有11辆车经过却没人下车查看救助,直到22时46分,对向车道开车而来的陈先生发现有人受伤后立即停下车过去查看伤势。
根据调查情况,民警认定系单方事故,傅某骑电动车操作失误致倒地,脸部和手部有轻微擦伤。在接受简单治疗后,傅某已无大碍。“我们接到报警后,立即调取监控视频,并赶往医院,起初傅某一家一口咬定是陈先生将他撞伤,等看了监控视频之后,傅某一家才改口。”经过警方的解释,傅某和亲友向陈先生道歉并表达了感激之情。
虽然好心被误解,但是陈先生表示不会介意,以后遇到类似情况还是会挺身相助。
律师
救助者可提起民事诉讼 修复个人名誉
東南早報律师顧問團成員、福建建達(泉州)律师事務所主任張傳江律师認為,實際上,對于“扶不扶”問題,法律早有答案。《民事訴訟法》明確規(guī)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jù)的若干規(guī)定》規(guī)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jù)的事實提供證據(jù)加以證明。沒有證據(jù)或者證據(jù)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張傳江說,可見,如果被扶者不能證明扶人者將其推倒,扶人者則不應承擔任何責任。
值得强调的是,《民法总则》再次重申了法律对见义勇为的态度:“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张传江说,即便施救行为对受助人造成了一定损害,救助人也无须担责,更何况损害本非救助人所致。
张传江介绍,根据《民法总则》,“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依照《侵权责任法》,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包括了“赔偿损失”和“赔礼道歉”,更要紧的,还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张传江表示,对于见义勇为的陈先生,如果主动提起民事诉讼,不仅可以依法获得补偿、赔偿、赔礼道歉,更能有力证明自己确属清白之身,修复受到伤害的个人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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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你撞的,你怎么会扶我?”学生帮扶中年妇女反被讹
今年3月9日早上6时30分,浙江嘉善公安局接报称,在大云新村地方发生一起两辆电动自行车碰撞的事故。
接警后,事故中队马警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现场已有两辆电动自行车停在路边,其中一名中年妇女田某声称自己是被另外一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撞倒的,现在肚子很痛,还有点头晕。
另一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是学生汪某,他称自己只是路过看见那个阿姨摔倒在地上,然后把她扶起来还帮她叫了120救护车。
再后來,小品中的劇情出現(xiàn)了——田某一口咬定是汪某撞了她,原因只是“不是你撞的,你怎么会扶我?”
马警官安抚好双方情绪后,现场对车辆进行勘察,没有发现碰撞的痕迹,之后,他将双方带至事故中队,通过查看监控发现:田某是自己骑电动自行车摔倒的,而学生汪某确实是出于好心扶起她。
编后
让讹人者受到惩罚,是对善心的有力保护
救助他人反被訛,近年來這方面的新聞屢見不鮮。有網(wǎng)友表示,做十次好事,一次被訛就完了,怕被救者誣陷,不敢?guī)头觥R灿芯W(wǎng)友表示,渴望人際關系回歸真誠,防止好心人被誣陷。有律师支招:幫扶前用手機拍下證據(jù)。不救人于心不忍,救人又怕被訛詐,救不救人還真是一個“艱難的決定”。
毋庸讳言,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见义不为、各扫门前雪的人,倒打一耙、讹诈好人的人确实存在。但这种人毕竟不能代表社会的主流,更不等于大家都认同这些做法。很多网友对于讹人者的痛斥,就传达出大家追求真善美的强烈渴求。令人感动的是,“90后”陈先生虽然好心被误解,但是表示不会介意,以后遇到类似情况还是会挺身相助。
要激活更多人的向善之心,除了道德輿論層面的呼吁以外,更需要用法律制度的力量營造見義勇為的社會氛圍,免除見義勇為者的后顧之憂。就像張傳江律师解釋的,被救助人主張其損害是由救助人造成的,應當依法承擔舉證責任。沒有證據(jù)或者證據(jù)不足以證明其主張的,依法由被救助人承擔不利后果。救助人因被救助人捏造事實、誣告陷害而發(fā)生費用的,有權依法向被救助人追償。讓好人獲得褒獎,訛詐者受到懲處,才是喚醒公共道德,搭建人際信任平臺,化解“好心沒好報”尷尬的良方。